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4号令》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6月1日起公布施行,我公司致力于将海上溢油应急服务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点,与青岛港其他四家具有实力的公司投资人民币贰仟万元成立“青岛滨海海洋防污染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11月3日以优秀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交通部船舶污染清除公司一级资质”的评审工作,成为青岛港首批具有“为船舶提供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服务”的一级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公司。青岛滨海海洋防污染有限公司现拥有自有船舶7艘,其中1000立方油船3艘,500立方油船4艘,租用辅助船舶4艘,已经建造850立方专业溢油应急处置船2艘,专业溢油应急辅助船4艘,在多次抢险救援中表现出色。我公司投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的1200平方米溢油应急设备储备库, 和严格按照交通部《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防备能力要求》配备的溢油应急设备和物资。
青岛利安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作为青岛滨海海洋防污染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随时愿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同您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并为贵公司船舶提供污油水接收,垃圾处理及伙食供应等其他服务,欢迎随时联系我们.